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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意見書:衛福部疾管署「調整男性間性行為者捐血限制座談會」

男雙創辦人:參照我國近期數據,強烈建議繼續禁止男男性行為者捐血,若要開放應比照英國嚴格規定

· 活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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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截自本次座談會的報名表單。)

「臺灣LGB聯盟」於2024年11月14日提交團體意見書給行政院性平會的「性別暴力防治國家計畫(113-116年)」承辦人,以下為該份意見書的內容概述。您可以在這裡參閱備份的該草案預告說明。儘管我們一時無法找到成員參加現場說明會,依然將意見書寄給負責人。

我們「臺灣LGB聯盟」與英國總會立場相同,我們認為承認男同性戀者和男雙性戀者處於最高愛滋感染風險不是歧視,而是在2030年前終結愛滋傳播的關鍵。這也需要針對此兩個族群的專門服務和支持。這點與此兩個族群在前述情況下被要求不得捐血是密切相關的。雖然捐血不是一項權利,但被公平和尊重地對待卻是。簡而言之,男同與男雙覺得自己在捐血的過程中沒有受到合理的對待,才是整個社會改善性傾向歧視的重點。

在這份意見書中,我們針對是否修改現有法規以開放男同性戀(G)與男雙性戀(B)自主決定捐血,綜合正反考量提出了以下幾點:

 

(一)正面

(1) 我們肯定衛福部疾管署的努力,在捐血法規條文與說明會參加規定方面,都展現了消除性傾向歧視與愛滋汙名化的決心。

 

(2) 我們也樂見臺灣在近十年間,不論是愛滋病毒發生率、愛滋病毒感染新診斷個案數、血品愛滋陽性率等,皆呈現下降趨勢且達到先進國家同樣的數字。對此,我們感謝臺灣醫護人員的努力。我們同時也認為,對於愛滋患者願意積極篩檢與治療,必須歸功於社會風氣改變。

(二)反面

(1) 我們認為,基於客觀考量而禁止男男性行為者捐血,並非歧視個人之性傾向。況且,男男性行為者未來若不幸傷病,也需要接受他人的輸血,他們也會需要安全健康的血液。

 

(2) 以目前的醫療技術而言,仍無法解決空窗期驗不到愛滋的問題。又,兒少若因接受輸血而遭傳染愛滋,不論是抵抗力或預後都較為不樂觀。

 

(3) 我國當前因輸血確診愛滋的人數為0,一旦開放便可能打破這個好不容易達成的數字。

 

(4) 事實上,PrEP與PEP的預防與事後投藥才是更重要的,我們堅持不應在我國愛滋患者人數略升時,貿然開放佔主要患者的男男性行為者捐血。(註1)

 

(5) 除性傳染病與愛滋病毒外,男同男雙群體仍存在使用毒品的藥愛問題。(註2)

 

綜上所述,我們對本次討論的修正條文的總體建議如下:

  • 我國無開放男男性行為者捐血便能達到與先進國家一樣的低確診與低傳染等數據,。故此,如要維持現況應維持禁令,具體公布觀察期與預期標準,當數字降至下一階段,再基於數據提出配套如應暫緩的年數。
  • 未來若要開放男男性行為者捐血,我們堅持我國應參考英國規定,列出更詳細的個人風險管理規定並制定嚴格罰則,以保護遵守規矩的男同性戀、男雙性戀以及廣大人口,特別是抵抗力較為脆弱的兒少。
  • 我們重申,公部門應避免採取「齊頭式平等」方針,以免引起大眾對LGB群體的誤解。捐血不是一種公民權利,認知到男同性戀和男雙性戀處於最高愛滋感染風險也不是歧視,如此一來才能針對此兩個群體提供專門服務和支持。同時,我們也建議公部門多著力在捐血表格與捐血人員的友善LGB宣導。
  • 現我國頻發血荒,我們認為公部門比起修法開放男同性戀和男雙性戀捐血,可以多鼓勵女同性戀和女雙性戀捐血。此兩個群體曾幫助男同性戀和男雙性戀、度過愛滋肆虐的年代,這也是L放在G前面的由來。

我們「臺灣LGB聯盟」主張,捐血服務應記錄真實的生理性別,這點在血液和器官捐贈中極為重要,我們也鼓勵女同性戀與女雙性戀捐血。

我們希望這份意見書能傳達出同性戀與雙性戀群體對捐血規定的看法。

「臺灣LGB聯盟」共同創辦人Joan Lu與Nick 敬啟

註解:

  1. 詳細資訊請參閱2024年中文報導:台灣愛滋疫情連6降後首反彈 較112年同期略增3%
  2. 有關男男「藥愛」的問題,請參閱我們官網的說明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