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本會成員撰寫,原於2024年5月26日刊載於風傳媒)
作為一個女同性戀,當年為了同志婚姻上街頭的情景仍歷歷在目。「愛最大」等口號琅琅上口,當年的我們希望擺脫傳統異性戀價值的束縛,希望將婚姻與生兒育女脫鉤,讓婚姻歸於兩個人相愛。我想要的平權很簡單,就是不受外界眼光滋擾,在與他人相處、與家人間的關係中,甚至薪酬上不受歧視,而不是生兒育女。我所追求的婚姻平權,是二人相愛相守、不需被異性戀框架所壓迫,而非將生育視為人生的圓滿,落入當初所反對的異性戀傳統價值。
我與我的女同朋友都偏向不生育。女同志既然是同志,本來就沒辦法和伴侶生下後代,如果想要孩子的話可以領養。若是想要和同性伴侶擁有自己的骨肉,生出來的也不是兩人共同的血緣,只是伴侶其中一人的骨肉,這終究是個弔詭的事實。
同婚通過之後,性平團體卻又出來高呼生育權,認為這樣才是與異性戀沒有差別,實在矛盾至極,也讓我們這些婚姻平權的支持者感到被利用與欺騙!
「讓想生的人生」做為立委和性平團體現階段推動人工生殖的口號,真是讓人看傻了眼。原來,當初一起上街頭的性平團體並不以婚姻平權為滿足,反倒是以同婚為里程碑,繼續開發更多議程,不斷激起社會運動、以此維生,而自詡進步的政客還在一旁推波助瀾。
單身女性和女同伴侶的人工生殖爭議並不會比較小,只要搭配出養程序,立即就為代理孕母開了後門。代孕不同於捐血,捐血可救人一命,無法生育則不危及生命;捐血是一時的,造成終生疾病甚至死亡風險的機率極低,但直到今天,生育仍舊對母親是個生死關卡,甚至代孕的風險會更大。
代孕也不是份工作,天底下沒有整整十個月,必須忍受所有不便卻不能中途休息的工作。簽訂契約的雙方平等嗎?也許問問看「被自願」回捐薪水的立委助理,就可以知道處於經濟弱勢的一方是不是真正擁有說「不」的自由。
「支配者取得被支配者的同意,是為壓迫披上正當的外衣,而非取消或減輕壓迫。代孕亦如是。」(引自陳昭如,2024/2/5) 儘管許多婦女團體在公聽會表達強烈反對意見,草案還是輕鬆被提了出來,一個國家的民主是要多退步才會出現這種漠視民意的情況,真是令人不勝唏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