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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抗議衛生福利部「LGBT+民眾醫療照護參考指引」

本會「臺灣LGB聯盟」要求立即撤回

· 活動成果

對未成年不可逆的醫療傷害應即刻撤回、間不容緩

近日遭披露我國行政院衛生福利部「113 年 12 月 13 日衛部醫字第 1131671660 號函頒」之「LGBT+民眾醫療照護參考指引」(註1),幾乎完整的引進了性別認同意識形態(Gender Ideology),取代過去台灣引以為傲、享譽國際的科學醫療。身為同性戀與雙性戀組織的我們,看見我國此一公共衛生、醫療與社會福利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竟然以意識形態為基礎、撰寫這份給予第一線醫療人員參照的專業指引,這使得原本期待LGB受到重視的我們感覺失望甚至憤怒。(註2)

該指引中澈底忽略LGB(同性戀與雙性戀)和所謂「TQI+等(跨性別、間性人與酷兒等)」的根本差異,更以錯誤的方式定義以及分類生理性別(Sex),並且忽略生理性別無法透過後天改變的特性,甚者刻意淡化LGB是「受同一生理性別吸引」的核心定義。(註3)文中將明顯的醫療狀況(間性的intersex等)與毫無科學根據的社會化詞彙混為一談,甚至背書歐美多國早已逐漸檢討並退場的「未成年變性措施」。另一方面還引進國外新造之「性別(認同)確認(gender-affirming)」(華文亦翻譯為性別肯認/性別肯定)名詞,完全忽略過去我國針對性別不安/性別認同障礙者(俗稱變性人)、行之有年的相關醫療流程和定義。

是故,本會「臺灣LGB聯盟」在此正式提出最強烈的抗議:

我們要求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即刻撤回此一指引,避免對未來可能成長為LGB或是對性別感到困惑的臺灣青少年以及兒童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


多筆國外未成年變性數據指證歷歷、不容忽視

在充滿爭議的幾年後,2022年瑞典衛生當局正式宣布不可對未成年者實施青春期阻斷劑等荷爾蒙療法,包括未成年女性的乳房切除手術也限制在僅限研究的範疇內。由英國國民保健署(NHS)委託並於2024年4月10日正式公布最終版《卡斯報告》(Cass Report)中,提及現今英國乃至於國際上針對兒少性別不安以及使用青春期阻斷劑等議題之研究證據明顯薄弱。該報告中也引用一份2016年英國性別認同發展服務(GIDS)的資料,在12歲以上的未成年患者中,68%生理女性是女同,21%是女雙;42%生理男性是男同,39%是男雙,而一份2011年的「荷蘭方案」研究(the Dutch Protocol)也顯示89%的未成年患者是同性戀或雙性戀,這指出性傾向導致的性別不安在醫療上遭到嚴重忽視。(註4)

當性傾向在性別認同意識形態下遭到忽視、非典型性別氣質遭到病理化,則未成年同/雙性傾向者容易被引導甚至診斷為性別不安。倘若這些未來將成為LGB的青少年甚至兒童,被一概視為性別不安者甚至施用青春期阻斷劑造成不可逆的傷害,後果不堪設想!(註5)

同婚通過不等於廣為接受,先向性傾向扭轉治療說不

2023年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在全球32個地區,進行了同性婚姻看法的大型民意調查。(註6)這32個地區中同時包含了同婚合法的台灣以及尚未合法的其它亞洲國家,但調查的結果卻出人意料。儘管自大法官在2017年做出同婚釋憲已過了6年,自2019將同婚正式合法化也過了整整4年,受訪的臺灣民眾中只有45%支持同性婚姻。而在亞洲國家中,至少有6個同婚尚未合法的地區或國家,其民眾支持度較臺灣高。這意味著,已通過同婚數年、被視為人權模範生、十分進步的臺灣社會,仍有高達半數民眾不支持同性婚姻。

而衛福部此時給予的指引不僅沒有正面指出LGB群體的醫療特性,也沒有使民眾正確瞭解LGB群體的定義,僅以「友善」之名寫入與LGB群體無關的「性別認同意識形態」等毫無幫助的內容,甚至引入在國外視為重現過去違反人權、天理不容之同性戀性傾向扭轉治療的「未成年性別(認同)肯定醫療」觀念。我們不僅沉痛悲傷,也為歷史可能重演而感到不寒而慄!

謹記醫者誓言「病人的健康與福祉將是首要顧念」、「憑良心和尊嚴從事醫業」、「致力於自身的健康、福祉與能力」

所有醫者行醫前都需牢記且宣讀的「醫師誓詞」,從最早可追溯至西元2000至2500年前的歷史根源「希波克拉底誓言」,其中的「恪守為病家謀福之信條,並避免一切墮落害人之敗行」(註7),到現代醫界廣泛接受於1948年誕生的《日內瓦宣言》(註8)中「病人的健康與福祉將是我的首要顧念」、「我將要憑我的良心和尊嚴從事醫業,且與優良醫療規範一致」、更甚「我將不運用我的醫學知識去違反人權和公民自由,即使受到威脅」。前述每句誓言皆再再提醒,醫療不該是為意識形態或少數人服務。同時,其中的「我將要致力於自身的健康、福祉與能力,以提供最高標準的照護」,在醫護人員全體過勞(註9)、動輒得咎的今日,以意識形態對醫護增加毫無科學根據的要求跟「友善指引」,看看國外的案例,只會陷辛苦的醫護人員於不義,更加耗損早已吃緊的醫療資源。醫者必須以病人和醫者自身等共同的健康和福祉為出發點行醫,而衛福部此時的指引毫無幫助,百害無一利!

國外近年無數案例警惕我們,只要稍有不慎就會為LGB尤其是未成年者造成不可逆的傷害。

我們在此鄭重要求衛福部必須懸崖勒馬,立即撤回此指引,並會同無利益衝突的第三方專業人士和民間團體共同擬定無「性別意識形態」,真正對LGB等族群友善且同樣保護醫療和照護者的指引!

註解:

  1. 有關此份指引,也請參閱我國多家媒體報導:中時「衛福部准未成年做變性手術」、公視「有條件允未成年變性引議 衛福部:有疑義可滾動修正」、三立「未成年可做變性手術!衛福部推「LGBT+照護指引」掀熱議」、EToday「衛福部推「LGBT+照護指引」 未成年可做變性手術」。
  2. 有關本會對LGB群體的健康與醫療活動成果,請參閱以下:「團體意見書:衛福部疾管署「調整男性間性行為者捐血限制座談會」」、「團體意見書:衛福部國民健康署「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或請參閱本會官網的LGB議題介紹:【心理健康】、【捐血】、【藥愛】。
  3. 有關本會對於生理性別以及性傾向的定義,請參閱我們的【全球議題】的【語言】頁面。
  4. 此段英國研究數據原文出自《卡斯報告》(Cass Report)第118頁,原文如下:A paper from the GIDS service in 2016 (Holt et al., 2016) reported sexual orientation in 57% (97) of a clinic sample of patients over 12 years of age for whom this information was available. Of the birth-registered females, 68% were attracted to females, 21% were bisexual, 9% were attracted to males and 2% were asexual. Of the birth-registered males, 42% were attracted to males, 39% were bisexual and 19% were attracted to females.)此段的2011年的「荷蘭方案」研究亦引自《卡斯報告》(Cass Report)第118頁,原文如下:In the original Dutch study (de Vries et al., 2011b), 89% of the 70 patients were same-sex attracted to their birth-registered sex, with most of the others being bisexual.)。
  5. 有關此一現象請參閱「速發型性別不安(Rapid Onset Gender Dysphoria,簡稱ROGD)」的相關研究,或參閱友會No Self-ID Taiwan的翻譯文章。而青春期阻斷劑的正式名稱為性腺激素釋放素促進劑(GnRH agonists),原用於治療兒童性早熟(Precocious Puberty)的患者,現也被用於性別不安的兒童或青少年患者,但此治療方式為仿單標示外使用(off-label),並非受到國家醫藥機構批准的正規用法。我們關注的問題之一是與青少年遭到醫療化或過度診斷的相關風險。大多數所謂「非典型性別氣質」(gender non-conforming)的青少年,在長大後便會擺脫性別不安的症狀, 而這些人之中不少人是LGB。請參閱本會翻譯澳洲分會文章:澳洲分會-我依然無法說服我媽,我只是個女同而不是女跨男
  6. 原文報導請參閱:How people around the world view same-sex marriage
  7. 請參閱中譯版希波克拉底氏誓言 (臺北榮民總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 國際相關宣言)。
  8. 請參閱《日內瓦宣言》原文:WMA Declaration of Geneva (世界醫學學會,World Medical Association)。
  9. 請參閱公視之中文報導:立院旁辦醫療勞權遊行 提改革過勞、改善待遇等4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