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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分會-所以,驕傲運動為什麼很重要?

讓我們慶祝驕傲運動,並記得 #LGB大聲說(#SpeakUpLGB)!

· 深度文章

(本文已取得「LGB聯盟」美國分會的翻譯授權,並由本會成員翻譯、同意No Self ID Taiwan轉載。原文發布於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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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由「LGB聯盟」美國分會製作、取自原文,圖上的彩虹字樣由上而下分別閱讀是:「為LGB歷史感到驕傲。為你是誰感到驕傲。為你所愛感到驕傲。心懷驕傲每日皆然。」)

作者:「LGB聯盟」美國分會的Arianne。(她是來自美國西岸、屬於千禧世代的女同性戀,她感興趣的領域是世界上不同文化與宗教中的性傾向、生理性別以及「社會性別/性別認同」(gender)。她也很有興趣評論在前述事物中被稱為「身分認同」(identity)的各種概念。)

對你們之中的一些人來說,「驕傲運動(Pride)為什麼很重要?」這個問題,可能看起來非常容易回答。有人會說,這是個慶祝的時刻,因為我們在一個以異性戀佔壓倒性多數的社會、仍然生存下來並成長茁壯。有人會說,這是個反思的時刻,仔細回想受同一生理性別吸引的人們至今取得的實質成果,像是確保結婚權利、減少歧視以及贏得先前堅決恐同的民眾的人心。或者也許,這只是一個好機會,讓你們能秀出自己的彩虹,然後,呃,享受一段美好的時光。

但對你們之中的一些人來說,「驕傲運動為什麼很重要?」這個問題,可能是很難回答的。也許你把驕傲運動當作一個被商業化又企業化的、慘遭借屍還魂的權利運動。或者也許你不同意驕傲運動所遵行的那個意識形態的方向。也許你覺得自己作為女同性戀、男同性戀或雙性戀的歸屬感,正淹沒在不斷擴張的「LGBTQIA2s+」身份字母湯中。(註1)

儘管如此,仍然有許多好理由能繼續證明驕傲運動很重要。為什麼我會這麼說呢?因為驕傲運動不是要大家美化現在的情況,或是要誰為那段殘酷的過去道歉,而是要一起慶祝這段克服逆境的歷史。銘記和了解我們過去的掙扎,應該能激勵我們保持警惕、不要認為自己的權利是從天上掉下來的。接下來,讓我們花點時間回顧美國的同性戀解放史,以及它能給予我們當前的困境什麼樣的教誨。 (註2)

首先,這篇文章會存在還有公開給大眾閱讀,已經說明了驕傲運動為什麼很重要。過去曾有個時期,如果有人書寫有關同性戀的事情,就會被視為一種危險的、具有顛覆性的行為。女同性戀、男同性戀和雙性戀都害怕發表任何有關他們性傾向的事情,一部分是因為害怕遭受這個極度恐同的社會的社會譴責(註3),但也是因為擔心觸犯猥褻法。早在1924年,亨利·格伯(Henry Gerber)就創立了提倡同性戀權益的「人權學會」(Society for Human Rights),並創辦了該學會的會刊《友誼與自由》(Friendship and Freedom),其被譽為全美第一份同性戀刊物。該刊在格伯遭捕和學會被迫關閉之前,只持續出版了兩期。

幸運的是,正如那句口號所說:「一切都會變得更好。」("It gets better.") 1953 年,ONE股份有限公司出版了《ONE:同性戀雜誌》(ONE: The Homosexual Magazine),公然挑戰了猥褻法令。當一家郵局認為該雜誌的某一期包含女同性戀內容、拒絕為ONE公司寄送給訂戶時,這個案件被帶上法庭。最終,在1958年,One雜誌訴洛杉磯郵政局局長案(One, Inc. v. Olesen)(註4)的判決廢除了針對同性戀出版物的猥褻法。男女同性戀繼續組織起來支持其他同性戀作者的出版物。例如,克雷格·羅德威爾(Craig Rodwell)在1967年創立了奧斯卡·王爾德紀念書店(Oscar Wilde Memorial Bookshop)──這是全美第一家長期以來都相當成功的男女同性戀書店。

自此之後,隨著網路世界吞噬了越來越多的印刷文字,出版界的景況發生了變化。此外,當人們看見那些拒絕對「酷兒」(queer)文化磕頭的同性戀及雙性戀(LGB)作者和藝術家,面臨許多的思想言論審查和取消行動,他們很容易就此感到絕望。但你們要好好利用眼前的那些可能性。你們得大聲說出來!製作你自己的LGB內容,並且發布在社群媒體上。這就是一種慶祝今年驕傲運動的方式。

況且,歷史之中還有更多東西能學──驕傲運動很重要,是因為我們永遠不能忘記那些受到同性吸引的個人,在過去遭受了醫療機構的虐待。(註5)江湖密醫會開出危險的、偽科學的醫療處方,試圖「治癒」人們的同性性傾向。在1940和1950年代蔚為流行的一項著名手術,被稱為冰錐手術──或眼眶額葉切除術──前額葉切除術,該項手術需要在患者的大腦中鑽孔。此手術經常導致患者從此帶有永久殘疾。可悲的是,20世紀中葉的醫療當局保護同性戀患者的行動很緩慢。1952年,美國精神醫學會(APA)竟將同性戀歸類為一種精神障礙,並將這種病理化同性戀的內容編入多部正式診斷指引中。

幸運的是,過去的經驗告訴我們,說服醫療機構(以及範圍更廣的社會)做出改變是有可能的。例如,男同天文學家法蘭克·卡莫尼(Frank Kameny)拒絕承認同性戀是一種精神疾病,並且公開反對心理學博士亞伯·艾里斯(Albert Ellis)將純粹的同性戀(在這之中排除了雙性戀者)歸納為一種精神病態(psychopathy)。卡莫尼隨後贏得了女同組織者芭芭拉·吉丁斯(Barbara Gittings)的支持──在1973年──兩人成功說服美國精神醫學會在其精神障礙的列表中刪除同性戀。 (註6)

現在,我們之中的許多人都擔心,非典型性別氣質的年輕人(其中大多數都是LGB)正在接受那些基於可疑的「性別認同」哲學概念的實驗性治療。我們之中的許多人都了解那段醫療產業虐待同性性傾向者的過去,這些人們擔心歷史正在重演。但是如果女同性戀(L)、男同性戀(G)和雙性戀(B)經歷那段過去後、已經退出了醫療機構,那麼我們今天也可以這麼做。然而,只有當我們願意大聲疾呼時,這個改變才會發生。

此外,驕傲運動很重要,因為社群很重要。以過去女同性戀的組織方式為例,儘管她們遭受了性別歧視和恐同這兩個方面的虐待。在婦女解放運動展開以前,未婚女性可能很難開設銀行帳戶或租用公寓。當女同性戀者與男性結婚並且離婚時(註7),她們會因「可恥的」同性戀愛關係,而面臨失去親生孩子監護權的風險。但是這點並沒有阻止黛兒·馬汀(Del Martin)和菲莉絲·萊恩(Phyllis Lyon),在1955年共同創立全美第一個女同組織「比利蒂斯的女兒」(Daughters of Bilitis)。(註8)在現代,女同性戀時常嘆息她們的空間已經消失,大多數拉子酒吧已經關閉,女同活動場地和聚會也持續面臨接納生理男性(男跨女)的巨大壓力。但是,可別忽視了拉子們能夠辦到以及確實取得的多項成就,即使是在艱困的時期、當時的法律保護比今日少得多,她們依然勇往直前、毫不退縮。

事實上,不僅女同性戀,所有受同性吸引的個人,都找到了保護自己社群的方法。1950年,「馬太辛協會」(Mattachine society)組織起來保護男同性戀免受騷擾,當時每個州仍載有雞姦法;最後一項雞姦法直到2003年才被廢除。在1980年代,愛滋病疫情肆虐男同和男雙社群,新一波恐同席捲全美,但LGB倡議人士並沒有放棄發聲。實際上,他們重新組成團體,為同性婚姻合法化運動注入活力。許多LGB人士公然挑戰了軍隊以及其他聯邦機構,禁止已出櫃的LGB成為軍公教人員的規定。這樣的LGB權益抗爭能排出一長串表單──每一個條目都能證明驕傲運動為什麼很重要。

最後,驕傲運動之所以很重要,是因為真相很重要。今年6月,我們再次來到了石牆暴動的紀念週年。(註9)正如我們所預期的,有人會試圖用錯誤的資訊來掩蓋1969年6月28日這一天所發生的事件的真相。跨運人士將會除去女同絲托梅·德拉瓦尼(Stormé DeLarverie)在石牆事件中扮演的重要角色。他們會堅持,第一塊丟向警方的磚頭,是出自一位名叫瑪莎·P·強森(Marsha P. Johnson)的跨性別女性之手──儘管幾乎沒有證據表明強森(一位身為男同性戀的變裝皇后)曾自認為跨性別,甚至也沒有證據表明他在暴動開始時就在場。但是如果我們繼續發聲並且拒絕被威脅,這個真相就不會被遺忘。

在一年之中,沒有足夠的天數,更不用說一整個月,來紀念受到同性吸引的人們用來反抗困境的所有方式。讓我們向我們的歷史致敬,我們不該著它死守不放,而是要從中學習、繼續前進,抬頭挺胸、站穩腳跟。讓我們慶祝驕傲運動,並記得 #LGB大聲說(#SpeakUpLGB)!

註解:

  1. 有關詞語定義,請參閱「臺灣LGB聯盟」的「全球議題:語言」。
  2. 有關臺灣對同性戀的入/除罪化,請參閱此頁
  3. 社會譴責的原文為social censure,其理論出自犯罪學與社會研究,意指一種有明確傾向的社會輿論,相關研究認為社會譴責來自個人的親友等,能對該人產生極強的行動(含犯罪)嚇阻力。
  4. 此案的洛杉磯郵政局局長全名為Otto K. Olesen。
  5. 有關同性戀遭受醫療虐待的歷史,請參閱友會No Self ID Taiwan的翻譯文章
  6. 有關同性性傾向被病理化的歷史以及性別認同肯認療法的弊病,請參閱我們的「全球議題:性傾向扭轉治療」。
  7. 此現象在臺灣被稱為「同夫」,與之相對的是「同妻」。有關「臺灣LGB聯盟」對此議題的立場,請參閱「國內議題:同妻/同夫」。
  8. 比利蒂斯(Bilitis)一詞取自法國詩人皮埃爾·路易斯(Pierre Louÿs)創作的女同詩歌《比利蒂斯之歌》(Les Chansons de Bilitis),而美國女同馬汀和萊恩創立的「比利蒂斯的女兒」,旨在凝聚女同的社群。
  9. 有關1969年美國石牆暴動的始末,請參閱自由評論網的中文文章
  10. 有關強森是否參與石牆暴動以及他實際從事的疑似誘拐未成年的組織活動,請參閱曾參與當年暴動、舉辦第一屆紐約同遊的男同弗雷德·薩金特(Fred Sargeant)的英文文章